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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偷鸡摸狗”,“小偷小摸”的情况经常发生,而老百姓对此类情况是深恶痛绝多次盗窃,是指行为人,在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,应当认定为“多次盗窃”。认定盗窃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,一种方式是看盗窃行为的数额,另一种方式是看盗窃的次数。那么多次犯盗窃罪怎么处罚?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,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,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  一、多次盗窃的量刑是否和数额有关

  1、多次盗窃的量刑和数额有关。多次盗窃的数额计算是多次盗窃构成犯罪,依法应当追诉的,或者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,前次盗窃行为在一年以内的,应当累计其盗窃数额。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
  2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

 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  二、多次盗窃的量刑标准

  1、个人盗窃公私财物“数额较大”,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

  2、个人盗窃公私财物“数额巨大”,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

  3、个人盗窃公私财物“数额特别巨大”,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  4、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,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,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,参照上列数额,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,并报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。

  案例:

  2019年4月28日,陈某某在磐安县,窃得被害人曹某价值人民币207元的黄豆一袋;同日到安文街道壶厅西路74号,将被害人羊某余额91.1元的一张如海超市卡进行消费。2019年8月12日,陈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四日的行政处罚(已执行)。2019年10月21日,陈某某在磐安县间,窃得被害人何某价值人民币192元的一个土豪金色拉杆箱及箱内有吹风机、剃须刀等物品。

  2020年3月8日12时至13时许,陈某某在磐安县,窃得被害人姚某放在家门口的50米长带插线板的电线一根。陈某某在新市,窃得被害人叶某放在电动车上的蔬菜。陈某某在磐安县安文街道壶厅西路府上包包子铺,窃得被害人刘某放在后厨的三块豆腐盗走。涉案物品经鉴定价值共计人民币296.62元。2020年4月5日,陈某某在磐安县窃得被害人黄某车库内价值人民币60元的斧头一把。

  后直至案发陈某某被警方抓获归案。

  法院判决

  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多次盗窃他人财物,其行为构成盗窃罪。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,本院予以确认。

  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之规定,判决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。

  律师说法

  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对于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,应当认定为“多次盗窃”,以盗窃罪定罪处罚。本案中,被告人陈某某盗窃财物的价值虽然仅有800余元,但其多次实施盗窃,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,理应以盗窃罪判处刑罚。

  综上,两年内盗窃三起以上,每次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,此时可以累计计算盗窃数额,最低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或者罚金。如果有什么问题,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,以上就是相关知识,希望可以帮助大家。